各相关企业:
CHCT-02-151-2024(V1)《母婴级新风净化机性能认证实施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新版实施规则”)已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,并于2024年4月29日起实施,替代CHCT-02-151-2022 《母婴级新风净化机性能认证实施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旧版实施规则”)。现将CHCT自愿认证执行新版实施规则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:
1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申请人按照“新版实施规则”申请认证。
2、对于已按“旧版实施规则”获证的产品,证书持有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向我中心提交转换认证证书的申请,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、旧版实施规则差异涉及的试验项目实施检测,合格后换发新版认证证书。
3、旧版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的,我中心将予以暂停;2025年05月30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认证证书,我中心将予以撤销。
4、对于2024年4月29日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无需进行证书转换。
5、联系方式
认证中心 产品认证部 尚洁 010-58083767
健康家电检测中心 张维超 188106403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