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企业:
T/CAS 762.1-2023《智能家用电器语音交互能力分级评价技术规范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、T/CAS 762.2-2023《智能家用电器语音交互能力分级评价技术规范 第2部分:房间空气调节器的特殊要求》、T/CAS 762.3-2023《智能家用电器语音交互能力分级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:家用电冰箱的特殊要求》、TCAS 762.4—2023《智能家用电器的语音交互能力分级评价技术规范 第4部分:储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》、TCAS 762.5—2023《智能家用电器的语音交互能力分级评价技术规范 第5部分: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》、TCAS 762.6—2023《智能家用电器的语音交互能力分级评价技术规范 第6部分:电视机的特殊要求》(以下简称“新版标准”)已于2023年9月15日发布并实施,替代附件1中各产品对应的适用标准(以下简称“旧版标准”)。现将CHCT智能语音交互自愿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:
1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,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申请认证。
2、自2024年10月1日起,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。
3、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版本进行。
4、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,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自愿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,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、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,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5、对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无需进行证书转换。
6、联系方式
认证中心 产品认证部 尚洁 010-58083767
智能中心 胡亚欣 010-58083666